作者:芭蕉
近日,华北某县艺术团到一个村庄开展送戏下乡活动,全程只有20余位观众在看。该团负责人“无奈”地说:“天儿冷了,人们都不愿意出来。”当笔者问为什么选择这么冷的天搞活动时,该负责人称,平时没有时间,都在排练创作,只能抽空下来演出。“抽空送戏下乡”的做法,笔者认为不可取。
近些年,得益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举措,送戏下乡已成为很多基层院团生存的依靠。一些基层院团经过招投标拿到送戏任务后,每年能有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收入。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,一些院团拿到的演出场次每年有上百场,任务艰巨。由于团内还要进行排练等其他工作,下乡演出演变成“抽空完成”也就不难理解了。
可“抽空送戏下乡”有很大弊端,很可能与群众的生活休闲时间产生冲突。比如,华北地区的农民群众在开春、麦秋等农忙时节很少有休闲时间,也不会去看戏。如果院团的“抽空”抽到了这时候,演出观众少也就不难预料。更进一步说,明知观众会少,仍然“别无选择”地去演出,这就是“为了演而演”,并非“以人民为中心”。
“抽空送戏下乡”,与送戏下乡这项工作本身的目的相悖,也走向了公共文化服务“群众点单、政府买单”的反面。在这种思维模式下,群众只是被动地参与,既无法挑选观看内容,也无法挑选观赏时间。所谓的“惠民”,更多的是演出方一厢情愿,没有给民众多少实惠。
笔者认为,改变“抽空送戏下乡”的情况,需要相关部门对送戏下乡工作进行统筹谋划。首先明确这项工作的初衷,是为了院团完成任务,还是为了让百姓享受文化发展红利。其次,要增加送戏下乡考核中群众意见的占比,对于一些表现不好的院团,群众有权通过投票,将其从政府购买服务供给方的名单中剔除。最后,文艺工作者要加强学习,强化责任担当,深刻认识到文艺工作岗位的重要意义,努力实现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的双丰收。(芭蕉)